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1、2022、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其本科学历需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6.年龄(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有教学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凡报考我校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的人员,一经录用,在校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五年)且不得转岗,时间以《河南省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中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审批为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录用后,均需兼职三年以上(含三年)辅导员(班主任)或管理岗位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省(厅、局)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hnwmxy.edu.cn),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信息发布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 12月12日。
(二)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haopin.jyt.henan.gov.cn/default.aspx?sid=101),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8时至2023年12月15日18时,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人员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如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若应聘人员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组织人事处联系(工作时间)。
联系人:任老师、李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58655011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2.应聘人员需及时登录网上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3.根据公布的笔试成绩及排名,确定需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学校官网发布,请及时查看),届时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各学习阶段(本科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3)本人各学习阶段(本科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4)国(境)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原件1份(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6)有工作经历人员需另外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打印并本人签名)及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人员,依据笔试成绩及排名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面试工作安排。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岗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报考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安排的相关信息,应聘者应及时登录查询。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应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职业能力知识等相关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均需通过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时,因面试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如果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博士研究生岗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报考应聘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可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报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现场进行面试加试,确定排名。